绝大部分购房者在买房时都会遇到赠送面积,一般是开发商的销售手段,一些本该不计入建筑面积的部分当作赠送面积送给购房者。当然详细了解购房赠送面积是什么意思?
赠送面积一般是开发商的销售手段,一些本该不计入建筑面积的部分,被开发商拿来当作赠送面积送给购房者,使购房者从心理上以为自己得到了优惠。开发商经常说的赠送面积一般出现在赠送阳台、飘窗、夹层、挑空、地下室、露台、架空层、空中花园、隐蔽式储藏空间等。
很多人在签合同的时候,细心的人会发现很多时候赠送面积是不写在合同内的。但是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只有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证的产权面积才受法律保护。很多开发商所说的赠送面积实际是不计入建筑面积的,赠送的部分在登记的时候也不会写到房产证上;因此,赠送面积在拆迁补偿的时候也是不计入拆迁费补偿中的。
赠送的面积存在一些设计不合理的现象,甚至会出现采光、通风不足,以及安全性差的问题。如若赠送部分属于违法行为,将面临拆除或罚款风险;赠送的面积在建筑质量方面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买房赠送面积,是开发商常用的促销手段,甚至有些楼盘由于有赠送面积开发商宣传可以达到100%得房率。所以部分购房者甚至把有无面积赠送作为选择房子的标准之一。“赠送面积”这种天上掉馅饼的事可不可信?赠送面积的背后又隐藏了哪些秘密?
真相一:有些面积原本就是你的
首先要告诉你一个真相,有些赠送面积不是开发商赠送给你的,而是国家已经规定好了的。在现行的建筑设计规范中规定:
(1)入户花园以及没有封闭的阳台算一半面积;露台是完全赠送的;
(2)地下室净高满2.1米算面积,低于2.1米不算面积;
(3)飘窗分为凸窗和落地飘窗两种,凸窗是不落地的,不算面积,落地飘窗净高高于2.1米要算面积,低于2.1米不算面积;
(4)阁楼净高满2.1米部分算面积,不满不算面积。
因此,开发商利用这些设计“赠”给买房者,可以增加项目销售的卖点,但实际上这些面积原本就是你的。
真相二:“小”面积,“大”隐患
隐患1:由于赠送面积这部分是没有产权的,也就不会写入房产证。遇上房屋拆迁,这部分面积并不能算进拆迁补偿里面。同时,此类房屋要转手的话,赠送的面积也只能再赠送出去,因为合同里面没这部分面积。
隐患2:类似于顶层露台、地下室等空间,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该部分空间应当属于该楼的全体业主共有,而非属于开发商所有,只要其他业主提出异议,受“赠”的业主是无法独享其利的。
隐患3:有些赠送面积在户型设计上存在很大的缺陷,很容易影响房屋整体的采光、通风、安全性等等。
所以提醒大家,赠送面积虽好,但购房者要根据自己的需求和经济实力,衡量房屋赠送面积带来的好处和“不便之处”,不能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