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有时候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就是原来房子的户主过世了,但是农村宅基地的没有来得及过户,这该怎么办理过户呢?
首先,农村的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的,农民只是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户主子女是可以继承宅基地房屋的,从而间接享有宅基地使用权,这就需要继承人去办理过户手续,那么具体应该怎么办呢?流程是什么呢?
过户的条件
01.继承人需是本村户口
当宅基地户主去世后,若是其房屋继承人是本村户口的农户,那么可以继承其房屋的所有权,并间接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若是继承人是非农或者是外村户口,可以继续居住在此,但是不享有对房屋进行翻建的权利,房屋倒塌后,将被村集体收回宅基地。
02.满足一户一宅的原则
农村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的原则,这项原则是不能忽视的,也就是说,若是继承人继承原户主的房屋后,将变成一户多宅,那么宅基地将被村集体收回。
03.符合供养协议内容
部分宅基地户主是农村五保户,对于农村五保户而言,其有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这两种形式,集中供养的农户去世后,其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分散供养的农户去世后,其宅基地按照供养协议上的内容进行处理。
过户的流程
01.过户申请
当宅基地户主去世后,其继承人满足房屋继承的条件时,那么其可以先向村集体申请变更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人,这里要注意一点,那就是需要在宅基地原户主去世30日之内进行过户办理。
02.过户资料
当满足宅基地过户的条件时,申请人可以先准备好过户的资料,一般是需要过户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户口本,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表,原宅基地使用证书,村委会同意转移的证明书等等必备的资料。
03.过户审核
当资料准备齐全后,便可以申请过户登记,需要先将资料递交给村集体,村集体审核通过后,将资料递交县级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待审核通过后,便可以登记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