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签合同是没有效应的

在什么情况下签合同是没有效应的

来源:楼市蝶报站 2020-12-11    浏览量:376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合同无效。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合同。

3、以欺诈为目的签订的合同。一方当事人以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致使对方当事人发生错误认识所签订的合同应当被认定为无效。

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合同。一方当事人以使对方财产、肉体或精神上受损害相威胁,迫使其产生恐怖而签订的合同。

5、乘人之危签订的经济合同。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际或利用对方的迫切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明显不利的条件所签订的合同。

6、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的合同。双方当事人故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签订的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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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要注意什么

1、查验对方身份:签订购房合同之前,要明确商品房真正的产权人是谁,它是购房合同的主体。法律规定不具备主体资格的人签订的购房合同是无效的,所以,合同的出卖人应当是该楼盘的开发商。如果开发商委托中介机构签约,该中介机构应当具有相应资质和经营资格,并有开发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才具备签约的资格。

2、审查有效证书:商品房预售和销售必须应当具备“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它们是购房人必须审查的最重要的文件。缺少上述文件,则该商品房不具备销售条件。

3、注意空白条款:我们在签合同的时候,要特别注意合同中的空白条款。我们看到合同里面的空白条款,一定要和开发商多次确认,防止开发商在上面填一些我们不知道的条款。还有注意合同里面的文字游戏。

4、关注定金和订金:定金和订金读起来一样,但是两者的差别很大。定金一个是受法律保护的,订金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订金是可以要求退回的,定金一般是不可以退回的。

5、看清交房日期和验房标准:现在很多的开发商经常推迟交房和实际房屋环境和开发商承诺标准相差很多。因此,我们要在合同里明确提出交房日期和验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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