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落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一、办理部门: 落户地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和公安局户政管理科。
二、办理时需要携带的资料:(一)因“三投靠”办理时需要的材料。
1、迁入人员户籍证明;
2、被投靠方的房产证;
3、夫妻投靠的,需要结婚证,离婚后再婚的,须提供法院离婚判断书;
4、父母投靠子女的需要派出所提供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或者单位档案复印件;
5、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需要提供《独生子女证》或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证明,成年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6、迁入人身份证和随迁人员身份证;
7、跨省投靠须填写《省外人口迁入呈批表》。
(二)因工作调动办理时需要材料:
1、迁入人员户籍证明;
2、劳动或者人事部门开具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3、《干部(工人)调动行政公函》;
4、迁入人身份证;
5、省外调动须填写《省外人口迁入呈批表》。
(三)、因投资、购房办理时需要的材料:
1、迁入人员户籍证明;
2、在当地购买房屋的房产证;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4、结婚证;
5、独生子女证;
6、父母户口随迁入的,须提供户籍地派出所提供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或者单位档案复印件;
7、迁入人员身份证和随迁人员身份证;
8、省外迁入须填写《省外人口迁入呈批表》。
三、办理程序:
1、持以上手续到拟落户地公安机关户政管理科办理准迁手续;
2、持户政管理科签发的《户口准迁证》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签发《户口迁移证明》;
3、持《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明》等相关手续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小孩可以单独落户新房么
一般是不可以的,因为孩子一人不能单独立户。当然,如果孩子已经符合独立立户的条件,而且符合房产所在地的户籍政策,那么就可以将孩子的户口单独迁到房产地,否则不可以。
我国现在的户口政策虽然有所放宽,但仍然还比较注重”户“的概念,同时,各地对户籍准入也有自己的地方政策。可以将父或母一人的户口连同孩子的户口一起迁至房产地,这样既可以让孩子享受到房产地的政策,也可以保障在原户籍地的相关待遇。
单独立户的条件:
1、公民分户的标准是一家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分别立户。
2、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