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查封了怎么解除

房子查封了怎么解除

来源:楼市蝶报站 2020-10-23    浏览量:610

1、可以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由债权人主动法院申请解除查封。

2、可以向法院提供其他财产作为担保,申请法院解除已经查封的房产。当然,这两种方案是建立在法院查封正确,债务人确实欠付债务的基础之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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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房子怎样避免?

1、预告登记是屏障。

我国《物权法》规定的预告登记制度是保障购房人顺利实现物权的一项保全制度。一旦签订合同并办理了预告登记,卖方就无法再设定抵押并办理抵押权登记,也不能再另行处分房屋,大大降低了卖方恶意损害买方利益的风险。

同时,由于预告登记请求权具有排除包括强制执行在内的处分,买方请求停止处分的,法院理应支持。如果符合物权登记条件,还应当进一步解除查封,停止执行。因此,建议买房人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为自己筑起一道防火墙。

2、签约后进行资金监管。

如果房屋买卖合同已经签约,这时候可以选择在交易时使用资金监管的形式,资金监管之后,房子如果能过户就没问题,不能过户,购房款也不会打到对方账户下,资金是安全的。

3、及时过户是法则。

除了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外,房屋所有权只有在依法登记后才发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说房屋一天不过户到自己名下,就存在被法院作为他人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风险。

买查封房有什么风险?

1、合同无效。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不得转让。”因此查封的房屋所签署的买卖合同一般被法院认定为无效。

2、无法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买卖合同虽然是有效的,但是交易房屋处于被限制转让的状态,在房管局被标注为“已限制登记”,即便房屋出售人积极配合,也无法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因而房屋购买人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追究房屋出售人的违约责任。

3、购房款无法追回。

一般房屋被查封,那么其原因肯定是房屋出售人的债务纠纷较多,那么购房者提前支付的购房款是打水漂的,很可能无法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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