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房人与售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或房屋买卖合同。
2、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向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买卖双方到贷款银行指定(认可)的评估机构进行房屋评估。
4、律师事务所对借款人的资信证明材料和评估报告进行鉴证、调查、分析,出具《法律意见书》。
5、贷款银行进行审批,通知借款申请人是否同意贷款。
6、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户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7、购房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二手房抵押贷借款合同。
8、买卖双方将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送交贷款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9、借款合同生效后,贷款银行根据借款合同划付资金。
二手房买卖抵押贷款怎么处理?
1、审核贷款、抵押协议二手房买方如果要申请购房贷款,接受买受人委托的律师应协助买方审核有关贷款条件和文件、签署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或组合贷款协议、抵押协议。
2、审核担保、保险协议贷款银行一般均要求买方提供公积金贷款的住房贷款置业担保公司担保和商业贷款的保险公司保险。买方的律师应协助买受人审核有关文件,指导买方签署担保协议、保险协议,根据有关规定核对担保费、保险费。
3、公积金贷款的限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律师应提示:借款人(买方)购买的房屋仅限于本市国有土地上具有所有权的住房,并应当用于本人家庭自住。
4、非住宅房屋贷款非居住房屋只能申请银行商业贷款,具体贷款条件、金额、期限、利率可与具体贷款银行谈判确定。
5、二手房买方存在房屋已抵押贷款的情况的处理买方已全部还清贷款并注销抵押登记的或没有贷款抵押的,买方可直接申请贷款。